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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级新生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和校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4    点击:

关于领取2021级新生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和

校徽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学院向2021级新生统一发放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及校徽。其中,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用于非保定市区学生往返的购票优惠。有关工作安排和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领取数量

请各班按照实际报到注册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数量领取学生证和校徽。按照铁路部门要求,家庭地址在保定市区的学生无法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除以上学生外,根据实际学生人数领取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2.统计核对信息

请各学院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并填写《2021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xx专业xx班新生物品发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统计需领证卡数量及无法办理优惠卡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42784064@qq.com

二、注意事项

1.各班在领取物品过程中请认真清点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及校徽的数量。

2.各班请及时将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及校徽发放给相关学生,并提醒学生按要求正确填写学生证并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粘贴在学生证指定区域,学生证填写要求见附件2

三、情况说明

1.为方便学生使用,学校在三个校区分别安装了多台学生乘车优惠卡自助服务终端,学生可利用终端机进行优惠卡的写卡、充值、查询等操作。学生乘车优惠卡的有关说明、自助终端机的使用方法及地点、新生信息写入及充磁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3,关于绑定学生乘车优惠卡学生资质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4,请新生仔细阅读以上说明,按照要求完成学生乘车优惠卡信息录入等有关操作,以确保正常享受乘车优惠。

2.如学生的学生证因破损、丢失等原因需要更换或补办,按学生证10/本,乘车优惠卡10/张收取成本费。学生学生证、乘车优惠卡需要补办,以及乘车区间需要变更的,需通过手机端易班APP或电脑端登录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待申请审核通过后,于每周四下午3:00-5:30到多功能西门308室办理,具体说明详见附件5

3.请保证学生证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未按规定发放、领取和使用乘车优惠卡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河北大学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及校徽管理办法》、《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依规处理。


人:赵丽佳

联系电话:5079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