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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4    点击:

各班级: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按照《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2126号)文件执行。

二、认定时间

202253-56日:学生提出认定/变更申请,填报并提交材料

2022510日前: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批

三、认定对象及程序

(一)2021年秋季学期未认定或未认定成功、因突发变故、意外事件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进行认定的学生。其认定工作通过学生事务平台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开展。

(二)家庭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动且需要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申请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需向辅导员提交《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动态调整登记表》(附件2)。

(三)经过2021年秋季学期认定的、且存在如下情形,班级评议小组认为应当降低认定档次或取消认定资格的学生,并由班级评议小组填写《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动态调整登记表》(附件2)。

1.降低档次情况:酗酒、赌博、沉迷网络或其他不良习气;拒绝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或公益活动;受助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取消认定情况:本人(或法定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拒绝核查;平均月消费金额明显高于本校大学生平均月消费;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行为;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

3.其他班级认定工作组认为的应当降低认定档次或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精准资助的基础。各班认定小组要认真履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各班如有变更认定档次、降低认定档次或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况,请填报《XX班认定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51018时前发送至hbulqk@163.com,邮件命名为:“XX+认定调整”。

2.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该生认定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认定工作过程中,有认为材料不真实,评议不公正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

各班请于51018时前将《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动态调整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交给各年级负责人,认定调整最终以提交纸质版材料为准。


联系电话:5079367

电子邮箱:hbulqk@163.com

附件:

1. 学生在校现实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

      2.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动态调整登记表

      3.XX班认定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

4.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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