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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学院四五楼公用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点击:

为了提高学院公用房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学院公用房统一管理,更好的满足在职教师对教学科研场地需求,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相关公用房实行动态管理。

一、申请公用房范围

七一路校区C2楼四五层备课间小房。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1月19日—11月25日。

三、分配原则

学院公用房实行学校所有,学院管理,各系(中心)和承担科研项目教师按需申请使用的原则。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优先批准申请: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含副高);

(2)硕士生导师;

(3)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

2、退休教师、调离学院教师、出国或脱产离校进修半年以上教师不在申请范围内。

3、申请使用周期以学期为单位,申请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的第一个月,本次申请使用时间为2020年11月-2021年7月。

4、申请人在使用期间出国或脱产离校进修等半年以上的,学院有权收回公用房使用权。

五、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公用房申请表》(见附件),系(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纸质版电子版均提交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提交学院审批;

2、学院党政联席会核实申请理由后,研究确定使用房间号及房间面积;

3、申请人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六、 注意事项

1、公用房申请使用人为学院在职教师,严禁交给学生使用,一经申请不得转借他人。

2、使用人是所申请房屋的消防、安全、卫生负责人,须严格遵守学校与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

3、原则上不允许楼内留宿。

4、借用者由院办公室发给一把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备用钥匙,严禁私自换锁。

5、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使用人,学院将随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学院有权收回使用的房间。

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0.11.19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