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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元旦和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元旦和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现将元旦和寒假放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21年1月1日~3日,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正常上班,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做好考试等各项工作。

2. 学生2021年1月9日正式放假,2月27日开学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寒假期间有科研任务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可在校进行科研和学习活动。

3. 教职工1月23日开始休假,2月27日报到上班。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按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二、寒假前主要工作

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学生在完成期末考试后可提前离校。学院按照错峰有序原则,分批组织学生在1月9日前完成离校工作,指导学生做好途中及居家防护。

2.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自主研讨交流活动,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研讨。

3. 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妥善处理未尽事宜,提前谋划并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确保寒假期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于假前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认真整改,并周密部署本单位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寒假值班安排

1. 学院在C2-214室设值班室,实行值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学院安排值班员值班并做好假期安全巡视工作。

2.全体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并确保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3. 学校在主楼809室办理校印盖章事宜,时间为每周周一、周四上午9:00~11:00。2月11日(腊月三十)—2月17日(正月初六)期间不盖章。

四、有关要求

1. 寒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留宿学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证件、检测体温。校外人员、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2. 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切实做好安全卫生防护。

3.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教职工离开保定市区要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学院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同时外出。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