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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6    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17年暑假临近,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安全,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预警,警惕自然灾害、溺水事故、交通安全和突发事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暑期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单位及各级责任人要提高防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责任,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召开稳定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各单位要结合暑期特点,研究并布置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作,集中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暴恐、防汛防灾、防安全事故、防诈骗及学生心理健康的安全教育,同时强调学生假期旅游、求职、打工、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等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要认真部署暑期留校学生工作,全面掌握留校学生信息,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证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按照安全规范和标准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积极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相关单位要对管辖的校内公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部位,要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严格公共场所及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要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好门窗,贴上封条,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实行专人管理;对使用、存放危化品的场所,要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领取、存放、使用和废弃物处理,明确各环节的办理程序,全过程落实安全责任;暑假期间正常工作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责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确保不出问题。

五、规范并强化对施工场所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河北大学校园施工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6号)的有关要求,假期有关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加强监督和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防火灾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校内各类会议和培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好会议和培训的申报和组织工作,确定安全负责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与会人员在校园的安全和会议、培训的顺利开展。在举办大型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河北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举办未成年人辅导班,若擅自举办未成年人辅导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七、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值班。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加强值班巡查工作。图书馆、博物馆、公寓、食堂、重点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假期开放的食堂要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级责任人必须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生各类事故、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