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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点击: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 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在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争做 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296日。

二、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8月以来),围绕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但不再参与本届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荐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广泛宣传、深入挖掘,各院择优推荐1人。

2.推选考察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宣传推广。活动期间,学院可结合实际做好年度人物活动的新闻报道和事迹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要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推荐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

2)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人物事迹电子版(Word)。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标题设置为方正小标宋不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请勿在事迹中插图片,字数2500字以内。

4)推荐候选人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六、参与平台及提示

1.本届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并在人民网+客户端、中国大学生网、前线客户端、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在人民网、光明网、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不同阶段进行宣传展示。

2.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网、前线客户端、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上公开刊登、展示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请于202296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赵丽佳

联系电话:5079367

电子信箱:hbudxxy@163.com

附件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后附填表说明)

附件2XX学院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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