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人员招聘中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应聘人员的品德修养、业务素养,唯才是举,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生,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科研助理1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理工科专业背景。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各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电子版等。
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或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对于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5.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电子版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应聘人员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6.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打包发至邮箱hddxzp@hb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岗位”命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9368
7.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
(二)资格审核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3-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
五、监督执纪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7337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9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