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2024年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度教职工(不包含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范围
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职聘用人员。
(二)考核等次与“优秀”等次指标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组织考核
1. 学院教师按行政、实验中心和各系分为7个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系/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各考核小组组长联系本组负责领导进组指导开展本组述职考核,各组组长负责本组成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考核资料报送等工作。
2.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在所在考核小组进行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各考核小组结合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听取进组领导意见以及考核小组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4.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分配的优秀指标数量,以及民主评议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考核结果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通过,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四)报送考核材料要求
1.各考核小组请于1月17日前完成本组考核,提交考核意见。
2.参加考核教师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OA通知附件4),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限一页,一式两份。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于2月23日前拟定考核人员考核等次意见,按要求和程序报送学校。
二、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范围
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职聘用人员。
(二)考核等次与“A ”等次指标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为A等次的人员数量与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量一致。
注: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一并公示。
(三)绩效考核报送材料
参加考核教职工提交《河北大学教职工2024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见OA通知附件7),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限一页,一份。报送时间和要求同年度考核报送要求。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