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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中对学生“非技术因素”能力培养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04-25    点击: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中对学生“非技术因素”能力培养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教育认证的推进工作,切实加强实践教学中对学生“非技术因素”能力的培养,现对我院本科实践课程的教学做如下规定:

对我院本科全部实践课程,包括各类课程设计(数字电路课程设计、单片机课程设计、传感器课程设计等)、各类实习课程(电子工艺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和毕业设计,要求学生查阅资料、开展实验实践活动和最终撰写报告(指课程报告、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时,考虑如下“非技术因素”对所研究项目的影响:

1、社会、文化、国家利益、社会责任感

2、健康、文化

3、法律、法规

4、安全、环境

5、创新意识

6、知识产权、产业政策

7、企业的管理体系与行业规范

8、职业道德

如果是分组实验或分组实践,除考虑以上因素外,还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团队合作

2、沟通能力

3、项目管理

各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含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需认真指导学生在课程开展过程中,综合考量上述“非技术因素”,并要体现在最终报告(指课程报告、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上要求报告须专门有一节阐述本项目如何考量、处理上述“非技术因素”。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