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中对学生“非技术因素”能力培养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教育认证的推进工作,切实加强实践教学中对学生“非技术因素”能力的培养,现对我院本科实践课程的教学做如下规定:
对我院本科全部实践课程,包括各类课程设计(数字电路课程设计、单片机课程设计、传感器课程设计等)、各类实习课程(电子工艺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和毕业设计,要求学生查阅资料、开展实验实践活动和最终撰写报告(指课程报告、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时,考虑如下“非技术因素”对所研究项目的影响:
1、社会、文化、国家利益、社会责任感
2、健康、文化
3、法律、法规
4、安全、环境
5、创新意识
6、知识产权、产业政策
7、企业的管理体系与行业规范
8、职业道德
如果是分组实验或分组实践,除考虑以上因素外,还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团队合作
2、沟通能力
3、项目管理
各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含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需认真指导学生在课程开展过程中,综合考量上述“非技术因素”,并要体现在最终报告(指课程报告、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上,要求报告须专门有一节阐述本项目如何考量、处理上述“非技术因素”。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