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20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刘秀玲
副组长:张 欣
组 员:肖金壮、刘帅奇、马 蕾、王光磊、王岩琴
监察小组:
组 长:黄增瑞
副组长:杜凯华
组 员:陈明瑶、刘晨丹、 代广哲(20电气学生)、
张荣(20自动化学生)、刘逸飞(20电科学生)、
王凤枝(20通信学生)、杨思超(20电工学生)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575、0312-5077339
二、接收条件:
(一)河北大学2020级正式在读本科生。
(二)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相应体检标准。
(三)原专业已学必修课程全部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
除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
(一)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三)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四)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者;
(五)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三、接收计划:
(一)普通本科生各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 接收计划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6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0
|
电子信息工程
| 8
|
通信工程
| 16
|
自动化
| 16
|
合计
| 66
|
(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 接收计划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通信工程
| 1
|
自动化
| 1
|
合计
| 5
|
(三)“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单独申请转专业各接收计划:
专业
| 接收计划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通信工程
| 1
|
自动化
| 1
|
合计
| 5
|
注:上述三类接收计划指标互相独立。
四、录取规则:
按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申请类别,依据各专业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
五、学院选拔考核方式:
学院六个本科专业均采用统一的选拔考核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考核课程:大学数学C(高等数学I-1);
考核内容:与最新版大学数学C(高等数学I-1)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考核时间: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流程等信息将在2020-2021学年春学期开学初由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ceie.hbu.edu.cn/)或河北大学相关网站进行发布。
成绩要求:选拔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可转入本院任何本科专业。
参考书目:
名称:高等数学(上册)
版次:第7版
作者:同济大学数学系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ISBN:978-7-04-039663-8
六、考核安排
1、2020-2021学年春学期,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专业(类)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汇总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分送各接收学院。
2、学院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同时公布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公示3日。
3、学院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和网站公示,公示3日。
4、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类)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上述流程具体时间结点根据当年教务处发布相关通知而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