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是支持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和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单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各专业开设的必修及选修课程。
二、评价责任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责任人为课程组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在课程考核结束后,组织所有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分析。各任课教师根据各班授课实际情况撰写《河北大学 课程达成度分析与持续改进计划表》并提交课程组负责人审阅,审阅通过后提交系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审阅通过后交学院备案。
三、评价方法
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和基于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自我评价的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中的较低(较差)的部分提出持续改进计划。
(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基于课程平时和期末成绩的课程目标的达成度计算方式如式(1)所示,
课程目标达成度(定量)=学生相应环节得分平均值/该环节的满分 (1)
(二)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主要包括问卷法、座谈交流法、专家评价法等。要求各任课教师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定性评价法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思考同行专家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意见,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为5个等级,并估算各级人数比例。
四、评价流程与实施办法
(三)课程组负责人组织本组任课教师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四)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组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教师进行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的整理分析。
(五)课程组负责人组织课程组任课教师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河北大学 课程达成度分析与持续改进计划表》,并提交给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审核。要求该表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六)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阅通过,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阅。
(七)对于审核通过的课程,要求课程组负责人组织本组任课教师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
2021年3月25日
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