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课程考核安排的通知》要求,根据整体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从第十周进入考试周,现将理论课结课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考安排
1、我院开设的专业课第9-10周结课理论课程,第13周集中安排考试;第
12-13周结课的理论课程,第15周集中安排考试;第17周结课的理论课程,第18-19周集中安排考试。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自主查看考试安排结果。
2、我院学生若选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其考试安排不在以下附表中,请学生本人联系任课老师或相应学院确认考试安排。
二、 考试要求
1、试卷领取。专业课考场的主监考教师于考前30分钟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D2-320)领取试卷,保护好试卷直接到达考场,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2、考场座次。第二监考老师考前30分钟直接抵达考场,按照考场座次表
现场指定就坐顺序并安排学生入座。若有跨考场的考试科目,学生可查看附件中相应课程的考场及座次安排,监考教师查看本考场考生名册。没有在考生名册上的同学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 考场组织管理。监考教师在考场黑板上书写“遵规守纪、文明应考”“严禁携带手机”和“考试时间:”。认真彻底清理考场,保证桌面、桌膛内不留有书籍、纸张等;监考教师务必核对学生证件,严格整顿考场秩序;考场应满足考生隔位就座原则。
4、 学生携带一卡通参加考试,不允许携带手机,如果不慎将手机带入考场必须关机放到书包里,书包放到指定地点。
5、 2023届结业生申请考试,需本人5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
三、考风考纪
考前每位师生应认真学习《河北大学监考职责》、《河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河北大学考场纪律》、《考核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分》等文件,营造“遵规守纪、文明应考”的考试氛围。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学院将采取实地巡视及视频监控相结合方式,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河北大学考试巡视记录表
附件2-河北大学考核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
附件3-河北大学考场纪律
附件4-河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附件5-河北大学监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