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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奖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点击:

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满1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作为主要负责人荣获省级以上课外竞赛奖项及荣获国家奖学金等重要奖励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推荐名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本科生、研究生均可;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师生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2.拟推荐人选填报申报表格,并提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宝钢优秀学生奖:以第三人称填报《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和《申报人信息反馈表》(附件3)。

3.《评审表》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4.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学生奖推荐人选5名、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3名,同时遴选优秀学生特等奖和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推荐人选各1名,学校批准后报宝钢教育奖基金会。

三、报送要求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团委/学工办D2-322,请于611日(周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hbudxxy@163.com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申报人信息反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赵丽佳

联系电话:5079367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人信息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