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和《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分级培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做好我校第7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的确定
1.基本条件:从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入党申请人中确定。
2.推荐方式: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所在党委(党总支)备案。
3.确定时间:2021年10月15日之前。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同时,要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党的光辉历程、伟大贡献、初心宗旨、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关于党史重要论述精神等相关内容作为必讲内容融入到教育培训中。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专题片、分组讨论、社会实践、自学等形式,具体由分党校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安排,要对自学和研讨内容把好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撰写体会等活动。
按照《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分级培训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8学时(4次),其他教学环节由分党校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四、培训考核
培训期满,学员应参加分党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理论考试两部分,日常考核成绩由分党校确定,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学校党校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试题从党校题库中抽取,采取网络在线考试方式,一般安排在11月下旬进行,理论考试合格的,准予结业。具体事宜待通知。
五、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2.培训时间可结合实际由分党校研究确定,可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份进行,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积极分子培训名单至邮箱(dangxiao@hbu.edu.cn)。各分党校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报名注册工作,并为学员下发学员ID和密码信息。
4.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办理入党积极分子结业手续(学员登记表、结业证书),报送成绩单和工作总结,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工作。
联系人:王军超 电话:5077386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