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各班:
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学生住宿管理意见》(冀教安[2018]17号)、《河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校学字[2005]13号)、《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字[2017]7号),结合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学生住宿管理工作事宜要求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做到如下十点:
1、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工作。
2、 切实做好学生夜间归寝排查工作并记录归档,对夜不归宿的学生按照《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字[2017]7号)有关规定处理。
3、 在办理学生退宿业务时要严格把关,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宿的,应尽量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文件并亲笔签名。
4、 要教育学生在外住宿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良俗,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保护自身及财产安全。要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和管理。
5、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采取措施促使其搬回校内住宿。对于不符合退宿条件、不听劝阻、执意在校外私自住宿的学生按照《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字[2017]7号)有关规定处理。
6、本学期校外住宿学生排查统计要求:
(1)排查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校外住宿的界定: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未在河北大学学生公寓楼内住宿。
(3)其他要求:请班2019年1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XX年级XX班校外住宿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6975094@qq.com,将纸质版辅导员签字材料交到团委办公室C2-215
XX年级XX班—校外住宿学生信息登记表.xlsx
辅导员告知书.doc